为推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各界对我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力度,公布德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举报渠道。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反映的德州市化工行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事项;市、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45(24小时)或2687183(8:30-18:00)
举报邮箱:dzyjwhk@dz.shandong.cn
为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化工行业各类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举报专班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等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举报人要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德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
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