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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德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文章来源:德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德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的聘期即将结束,根据工作需要,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德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遴选范围

德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库的所有专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自动解聘,需按程序重新申报。前期已在系统填报过信息的专家请重新登录系统补充、修改或确认申请行业、任务类别等信息,并提报。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申请入库的专家常住地或工作地须为德州市。

二、专家遴选程序

(一)申报:根据本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候选专家按要求申报,候选专家需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登录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http://www.sdaj.gov.cn/ETC/ZJGL)进行注册,完成网上申报。报名日期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在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注册完成后,候选专家本人须关注“安全山东”微信公众号,进行绑定和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初审:候选专家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应急局将对网上申报的专家材料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三)笔试与面谈: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专家进行笔试测评和面谈(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测评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及近三年山东省安委会和应急厅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内容;面谈在德州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进行。

(四)公示:根据笔试测评和面谈结果,拟定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提交市应急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将拟聘任专家名单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重大问题的纳入德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正式公布聘任专家名单,向专家颁发专家证。

三、专家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内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3.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岁(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4.满足相关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中专学历15年以上、大专学历10年以上、大学学历8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二)应急处置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相关行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近10年内参加过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3.具备相关行业的高级职称,并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经历。

(三)咨询服务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专业论文;

2.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制定;

3.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

4.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四)现场检查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安全生产类专家应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标准,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

2.安全生产类专家应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以上,或专业特长突出,安全生产现场经验丰富,目前仍从事相关行业的安全工作,具备相关行业中级职称并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安全生产类专家近5年多次参与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4.安全检测实验室相关专家应具备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5.自然灾害类专家应熟练掌握自然灾害相关法规标准,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灾害隐患的能力。

(五)评审评估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和具备高级职称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工作,或在主要市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2.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权威期刊杂志发表多篇论文,从事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的研发工作;

3.近5年内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或市级及以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4.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委员会或分标准委员会担任委员,从事过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或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应急管理相关行业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六)宣传培训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善于沟通交流,口齿清晰,表达观点不偏激。近5年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授课经历,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2.有编写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培训教材、题库等工作经历;

3.近3年内多次参与市级政府部门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4.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四、专家聘用期限

德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聘用期限至2026年6月。被选聘的专家,在任期内单位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

联系人:王  浩(0534-2615502,18613606046)

附件:1.省专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docx

                                                                            德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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