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根据市政府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中编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实践,机构人员的调整,应对工作中出现了应急处置责任模糊、应急措施针对性不强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编修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显得十分必要和急迫。各部门要认识到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是一项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科学决策,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和水平,为严密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组织、机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撑。
二、切实把握应急预案编修工作重点
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开展应急预案编修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强化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应急预案水平。
(一)提高预案的针对性。专项预案应立足于既能用,又管用,主要是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
(二)突出预案的实用性。预案编修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在解决预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注重吸取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及预案演练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细化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程序和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现有的应急资源,成立专门班子,立即行动,按照以下时间要求组织编修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依案而动,有效提升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近期印发后,做到预案之间衔接到位,尽快形成完整、系统的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编修范围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原则上凡发布满3年尚未修订过的预案。
(二) 时间安排
1、专项预案:各专项预案的编修工作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于3月23日12点前,报送一名联络员和需修订的预案目录;3月26日18点前报送预案初稿;3月27日-29日根据市应急局意见分别修订预案;3月30日-4月6日分别组织会签;4月7日-9日组织修订部门提出的意见;4月10日前报送预案修订稿;4月11日-15日市应急局集中组织论证(各部门提前对接确定专家名单。会议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4月16日
-18日修改专家提出的意见;4月19日-20日统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5月1日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应急预案所涉及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及时组织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确保预案编修工作如期完成。
2、部门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根据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修订完善,以部门名义直接印发实施,于4月2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3、为便于工作交流,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微信群:
联系人:陈 辉 联系电话: 13805347663
廉艳艳 联系电话: 17854265201
邮 箱:dzyjya@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