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和《德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以下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德应急发〔2023〕10号)要求,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整改、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条件的平原倍斯特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2024 年第 3 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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